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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 在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前,他将用掛其弟名下的公司股份给我抵债,该人和其弟俩同时签字和夲人签了股份资产抵债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我拥有该股份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案件发生后该人被抓判刑入狱,其弟和公司董亊长合谋 不给我 办理抵债股份过户手续,不久后他们把抵债股份转让掉,其第便 跑到外省,股份转让金就不给债权人。其哥非法集资判决书有一条是:继续追缴他的非法所得,他立案以前给我抵债的股份是否算脏款,其弟跑了,我能否找法院追脏?

刑事辩护 2010-08-05 17: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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