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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3年结婚时家里给力10几万块钱跟我们、钱都在我老婆家里、结婚到现在我见都没见过我们的钱、现在要离婚我们钱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5-03-05 2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已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可不予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 属于赠与,要不回来的
  • 你好,一般很难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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