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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有一块地皮,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出租给别人,他在我们那块地皮上盖的房子,现在2015年,我们没有收他房租,在2014年末我们就和他们说要收回地皮,可是一直拖到现在对方一直没有归还给我们,我们该怎么办?第一,我们和对方一直没有签合同,按照每年1200元收取出租费用。第二,2015年我们没有收取他们一分钱。第三,我们在2014年,年末已经通知他们了。现在他们就强行霸占我们。我们该怎么合法的取回属于我们的利益呢?

消费者维权 2015-03-06 1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持土地使用证和诉状到法院起诉返还你家的土地,同时要求对方恢复原状。
    【追问】可是我们没有土地使用证,因为我们的那块地,曾经卖过,但是当时是说明,在土地卖出过6年后,如果买方未曾使用,那么超出那个时间范围,土地还属于卖方。所以,现在这个土地还是属于我们的,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回答】只要是属于集体土地,买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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