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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意外死亡赔偿多少

其他 2018-10-29 1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们应当尽快申请工亡认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 你好,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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