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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房子是八几年的时候单位里分的公房(因为当时加上女儿外孙外孙女四个户口,单位才照顾分到的,如果他一人是分不到的),在04年动迁前因为不像以前是按人头算的,所以除了老人的户口还在公房里,外孙外孙女都随母亲把户口迁到新的商品房里。04年动迁,老人根据原有的公房面积按政策获得一定面积的商品房一套,然后直接卖掉。在签字卖掉商品房前,再婚,卖掉房屋后携款随女方搬到异地居住,这些钱被女方投入她自己的生意中。 想请问:1、公房拆迁所得的商品房是完全归属老人还是女儿外孙外孙女都享有一份?如有份,对于卖房所得的钱款是否可以要求分享?怎样取得? 2、如果该房屋完全属于老人,那么卖房所得的钱款属于老人婚前还是婚后财产?老人若要离婚,该房屋卖掉所获得的这部分钱款作什么性质处理,是否能拿回或者能拿回多少?女方以钱在生意中当下身边无钱为由,该怎么办?

其他 2008-12-07 14: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拆迁房屋有没有你们的份额,你可以看看住房调配单上有没有你们的名字。很清楚写着分配给谁。老人的婚前财产没有问题。,应该可以全部拿回。女方不愿归还,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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