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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下签劳动合同的时候签了一个附加的培训协议,里面写没做满两年就离职的话要赔偿三个月的工资及培训费用,这种不平等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因为劳动合同里是写只要需要离职只需提前一个月辞职的

其他 2015-03-09 14: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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