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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的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买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离婚 2019-12-31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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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提交资料。
    2、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
    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若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
    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整个过程也就完成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需满足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
  •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1)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购买的房屋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2、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城镇户口,参加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购房人必须一致。  (2)借款人家庭(一对夫妇)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还贷能力的债务。  (3)借款人申请贷款前,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即单位为职工汇缴累计满24次)并且贷款前6个月为连续缴存。  (4)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5)住房公积金欠缴单位,在为职工个人补缴齐所欠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与贷款额等额相等的保证金后,职工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此项业务限在建行办理,同时须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复议同意。  (6)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总房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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