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985年单位分房,他们用他们的旧房和我外公汉正街兴盛里3号16平米的一套房分到了武汽宿舍的一套64平米的房,我外公和小姨一家就住在一起到1999年,其中因为关系不好,想出去买房,就要把这房4万卖给我母亲,母亲那是没钱,在农村。后来把农场的房卖了2万,小姨写了个收条,母亲就搬到武汉和外公住到一起。其间姨单位房子最后买断我母亲和外公还一起出了5000元。2014年外公去逝,开始姨还说外公那边是分三份(母亲有三姐妹,大姨已去逝),这边一半无疑是母亲的,后来丧事办完,姨夫反口,说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房子都是他的,不存在什么外公的。后来闹到姨也说母亲买房的部分以后拆迁只给母亲14平米的款,其他的都是他们的,不拆迁的话母亲可以一直住下去,这种事情母亲要告,先不说外公那部分,就母亲99年买房给的一半价,现在能拿到一般的面积吗

其他 2015-03-09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