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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已经上诉离婚,因为我打牌借了高利贷,我现在跑在外面,结婚后她因要开店,我爸妈拿出钱来给她开店,不过也到她家拿了一点钱,现在店也不开了,我爸妈的意思就是要她拿出我爸妈当初拿出来的钱能行吗?

离婚 2011-12-10 18:5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有证据就可以.
  • 委托律/师处理
  • 该店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权利,能证明当时出资的,可以要回,但是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否则也可视为对你的赠与。你可以主张一半权利 建议积极委托律师应诉,争取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权
  • 婚后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也即所有的债务你妻子只还一半。除非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开庭一般必须当事人出庭。
  • 如果当时不是属于借款,这个钱拿不回来了,积极应诉吧。
  • 你 爸妈在你们婚后给的钱,是借给的还是就给你们用了不用还得?这个关系不同,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借的要有证据,且这部分借款还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要两人共同偿还。
  • 要拿回钱,须拿证据证明你父母是借给你们的。你妻子虽然已起诉离婚,但你们还可以协商,其中包括把你们父母借钱的情况通过书面的东西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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