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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在公司上班,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是2012年11月22至2014年11月22日。11月17日至2月17日休产假。公司工资表中基本工资为850,和1020元,其他部分为考核工资。 每个月实际到手工资为2900左右期间公司未给缴纳任何险。产假结束去公司,被告知岗位已有人,分配我去另一岗位,晚上长期加班,甚至加班到过十二点,我说不适合哺乳期干不了,现在被告知没有岗位要我办理辞职,想问一下我能要求的经济补偿有哪些?三个月产假工资发放多少,生育费用能否要公司支付?能否追要工作期间未缴纳的保险,争取的经济补偿是4个月的吧?合同11月底到期未续签有没有补偿?

其他 2015-03-11 19: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赔偿金,////////、
  • 生育津贴,单位发
  • 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的。,
  • 建议申请劳动和仲裁,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赔偿金
    【追问】经济补偿金具体都有哪些部分组成,怎样计算?     我咨询了劳动仲裁,有关人员回话很不客观公平,说岗位不可能给我留三个月,没交社保全单位300人都没交不是只给我没交。还说我要是仲裁只能申请两个月的基本工资2000,和没交的社保的折现,两年最多也就不到5000元。现在公司都是口头给我说的办离职,我还没有去办理,产假工资说是给基本工资一月1000.想问我是先仲裁 再办理离职还是?公司会不会不承认逼我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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