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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介绍一下情况。我刚辞职,在先前公司时候,6月份的工资多扣我一部分工资,另外还有服装费100,我是7月10号正式从公司不做了的(我在6月26号左右打的辞职报告,公司老总口头说要我从7月11号开始就不用去上班,在此前,我没接到任何书面通知或辞职报告签字同意书)。现在每次我打电话要结清这些工资,对方都是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愿意给。我想知道我提的那3种情况,是否合理合法。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要来获得该得利益。去劳动部门要求仲裁、还是去电视台给公司提高点知名度、亦或是给对方送律师函。迫切需要您的帮助,谢谢!!! 另外一件事就是,我在这家公司上班,都是单休,上6天班,但是周6什么也不算,犹如正常上班一样,也没加班工资。我能不能以此要求对方支付这几年来,每个周六的工资。而且这天的工资还是一点五倍的吧?

争议解决 2010-08-05 2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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