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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舅父的房子都属于政府要求搬迁倒面的,我们是3间,我舅父是9间。在新地建房时我们两家共建12间,我舅父拿出一间给我,这样我舅父的房本8间,我们的房本4间。(从补偿款中可以看出我们是三间,舅父是9间)。现在我母亲同继父离婚,继父提出分房子。我们3间属我母婚前的房子,但倒面时我母再婚,再建房时继父参建。舅父给我们证明其中一间属他赠与,在法院是否有效?

诉讼 2008-11-06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你们的房子是登记在你名下还是你母亲名下,这很关键?2、其中三间属于你母亲婚前财产,继父无权要求分割。3、至于另外一间,是接受你舅父的赠与,要看当时你舅父是否有明确说明,你舅父出庭作证具有法律效力,但最后如何认定要结合其他证据。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过户稳妥。
  • 赠与财产必须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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