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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合同期限没能按时交房。我同开发商协议:我将房产退还给他,他将房款退给我。我们2010年7月1日已向法院提起申诉进行调解,7月15日已在法院签订退房调解协议书。8月3日法院通知领取民事调解书。8月5日我到法院时才得知我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法院查封我房的理由是这房产虽还在我名下,但实际上已是开发商房产,现在其他人在告他赔偿,查封开发商的房产是正当的。是为了保全其他起诉人的权益。(注:在我退房的之前,有其他业主控告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要求支会违约金)。但现在开发商已没将房款付给我,我已还没有在法院签收民事调解书,已没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注销手续。 请问: 1、法院查封我房产的程序是正确的吗? 2、在我还未到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也没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注销的时候法院是否可以查封我房? 3、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对我房产解封? 4、我是否还可以同开发商协商将房产退还给我? 5、我现在还是否可以将我的房产拿回来?怎样拿? 急、急、急,请好心人快帮我解答。 2010年8月6日星期五

其他 2010-08-07 11: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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