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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15年6月30日,现在开发商通知2月9日交房,延迟交房时间两年多。请问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我的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15年6月30日,现在开发商通知2月9日交房,请问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房产纠纷 2019-04-15 08: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延迟交房:
    一、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违约金,也可选择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
    二、开发商未按时交房的处理办法
    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支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一、买房要注意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抗辩事由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时最常见的抗辩理由。   
    (二)以交钥匙时间为房屋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有的开发商在房屋没有任何竣工验收合格凭证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通知购房者收房,在向购房者交钥匙的同时,要求购房者签下“房屋接收单”,在接收单上往往会注明房屋质量合格,本人无异议之类的文字。很多业主缺乏经验,签下“接收单”,在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开发商以已经交房为理由抗辩,使购房者陷入被动。  为了避免争议,购房者在房开商拟交付的房屋未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比如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此时完全可以不接收钥匙,更不能在“房屋接收单”之类的文件上签名。  
    (三)诉讼时效。  在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两年才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这里提醒购房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要怎么算?
    1、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2、在没有约定延期交房赔偿金的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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