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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男方家征收,父母拿征收后的资金给男方购置一套房子,户名写的男方名字,请问离婚女方能不能分割?

离婚 2020-01-28 03:2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如果协商不成,则只能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 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可以主张其他增值补偿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对于今年新颁布的《婚姻法》,它对于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有了部分的变化。而当前我国房价一直居高不下的国情,使得大部分人都通过贷款来进行买房,所以这就涉及到房子的首付问题。那么,新婚姻法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二、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要求追回来
    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四、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五、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你好,如果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那么即使一方没有登记名字,该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如果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视为赠与,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结婚房子名字写谁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好,如果担心日后纠纷,可以签订相关的财产协议。

  • 您好,属于对男方的一方赠与,不能要求分割。
  • 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 。
  • 女方不能分割
  • 可以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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