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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5月底有意转让一家店铺,店主跟我说转让费32500元,租金原先是26000一年,她的租房合同到7月底为止。当时她也曾说房租合同到期房东的租金可能会涨一点,跟边上店铺差不多,边上的租金大概3万左右。当时她要我付了5000元定金,也给我写了一张定金收条,当时没签任何协议和合同,没有确定什么时候转,因为我这店铺也不急。 因为我想做专卖店就叫公司的人来看一下房子,他们觉得租金不超过35000还可以,我叫店主问一下房东接下来租金多少一年,她后来说38000一年。这有点超过我的预期,我就有点不大愿意转了。当中我也跟她商量能不能退我定金或我来帮她转,她说定金不退的。我说如果定金不退到期如果你没转给别人我来接手。 六月底的时候她没有跟我确定就转让给其他人,并签了转让合同。在8月1号店铺就转交给他人了。现在已开始装修。现在原店主也不想退还我定金。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她在没有退还我定金的情况下把店铺转让给别人,这算不算她先违约呢!我能要求原店主返还我的定金或双倍赔偿吗?

其他 2010-08-09 09: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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