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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于3.4日开始上班到了3.13日,总共10天,由于个人原因,我与今天中午打电话通知用人单位本人要离职,然后单位就说你走可以,你这10天的工资一分都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劳动局会支持我这边吗?

其他 2015-03-17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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