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男方病故,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10岁女儿,男方父母都有,这种情况下财产怎么分啊?主要是房产(婚后买的房,应该算是共同财产吧。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买房贷款在生活中也是女方还月供)。还有就是南方住院看病期间借的钱,债务又怎么分啊.情况复杂点,先谢大师指点了~!

其他 2010-08-09 09:3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房屋现价减去未还贷款后的剩余价值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女方占8分之5,债务在各继承人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 正像你说的,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房产的一半属于遗产由继承人平均继承。债务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
  • 先还清债务,剩余遗产由你,你女儿,你公婆按人头继承,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权利,另一半跟遗产继承方式一样
  • 首先根据您所述,可以断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财产时,需要把女方的一半财产先分出来剩下的一半才可以做为继承财产,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男方住院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不足部分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
  • 先还清债务,剩余遗产由你,你女儿,你公婆按人头继承,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权利,另一半跟遗产继承方式一样,你们全部享有继承权,你可以主张获得房产给予他们补偿。
  • 房产的1/2归女方,剩下的1/2女方、女儿、父母各分1/4,这是原则,债务有妻子承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