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合同签署时间20050511,房屋产权证签署日期20081021,合同第15条第三项“规定双方自由协商”,现在我该怎么办? 2、签署合同之日,已交房屋确权费80.00元、他项权费80.00元,车库确权费100.00元,他项权费100.00元,但是20081021产权证办下来房屋确权,他项权费没变,可是车库的确权变为550.00元、他项权费550.00元已收,问用怎样才能维权按原先缴费实施,不按新的缴费? 3、根据国家规定二手房交易五年期内收税,而我的房产证是20081021日签发,这就等于二手房交易不收费的时间顺延2年11个月,以什么理由起诉房地产公司

诉讼 2009-02-13 17: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车库的确权变为550.00元、他项权费550.00元已收,开发商已经违约,应按照原合同履行,另外合同第15条第三项“规定双方自由协商”,你说的不清楚,建议你把问题说清楚,或打电话咨询,详细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