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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晚,我父亲与公司领导吃晚饭回家的路上顺向撞了一位61岁的大爷,当时喝了酒,导致右腿粉碎性骨折,大爷住院8天,花费治疗费38000元,加上陪护费2000元,我们共给他四万,出院后协商,他方要求再赔付72000元,两天后告诉肇事科要求我们索赔15万,我想问一下,我们都需要赔付什么钱,大约需要多少,这位大爷年后刚在附近一家厂子干了几天活,我父亲肩胛骨骨裂,头部脑损伤,现在无法上班,我母亲没工作,妹妹读高中

其他 2015-03-16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告知你一下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有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和各方的过错程度,以及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认定,律师由于没在现场,是不能确定责任的,责任认定后,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具体赔偿项目: 医疗费(实报实销,以单据为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误工费(伤者每日收入X自受伤日到鉴定结论下发之日), 护理费(住院时间X护理人员每日收入) 残疾赔偿金(城镇户口:28264x20x基数 农村户口; 10620x20x基数), 伤残等级据鉴定。 交通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户口:17112元(农村户口:7393元)x被抚养人需要抚养年数,以伤者受伤前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后续治疗费按照鉴定的标准赔偿。 以上相加即可,如需要其他帮助 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 首先要弄清事故的责任,然后根据对方所提供的证据所证明的损失按责任承担。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上述各项目应由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 你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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