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取保候审后再判决能直接办理保外就医吗、

刑事辩护 2020-08-19 23:1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法院可依法决定保处就医。
  • 法院可以决定保外就医。
  • 可以办理保外就医。,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犯罪侦查期间(包括侦查期间和逮捕后的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没有必要采取羁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要求犯罪嫌疑人不能离开指定地点(比如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城市)。
    取保候审后,至于判刑不判刑的问题是要依据检察院提起公诉现有证据材料能不能证明你有罪,法院采信有罪则判刑,法院采信无罪,或者罪刑较轻则不判刑,和取保候审无关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活动中的强制措施,与释放不释放无关,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有违法活动存在,执行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改为羁押状态。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法活动,则就等待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公诉,当然期间内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撤销案件,也可能会最后提起公诉的。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刑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当事人的情况不是患有严重疾病,可能不符合取保的条件,但最好请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 你好,不可以。
  • 不可以的 。
  • 你好,可以咨询医保部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