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咨询个问题,我们这边是做贵金属投资的是一家会员单位的代理分支单位(也就是合肥营业部),会员单位让我们公司业务员代替了客户签署了开户协议书也就是开户合同书,但是协议书上盖章盖的是会员单位的章,请问我公司负有法律责任吗

其他 2015-03-17 15: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贵公司属于代理单位,所以所从事的营业行为也属于该委托的会员单位的行为,归公司如果是独立法人资质,也需要承担所从事营业行为的法律后果。依据合同法和民事法律规定,两家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代客户签字成立合同业务,这种行为本身属于主观恶意行为,从而客户也就不承担责任。
  • 会被追究无权代理的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