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不服单位开除处分,我起诉到法院。2007年2月一审判决撤销单位处分决定,由单位为我安排工作。单位提出上诉,同年8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因单位不履行判决,我向法院申请执行,2009年6月单位安排我上班,同意补发工资。请问:我能否要求单位按双倍标准支付迟延履行金?起止时间如何计算?衷心感谢!

诉讼 2010-08-09 21: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