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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刚流产后因身体恢复不好多休一个星期,产假14天,生育保险工资报销售100元,然后按医生嘱咐到医院检查流产原因额外请假共计15天,我工作到2010年7月1号满10年,现月基本工资约1100元,奖金2000元,其它取暖车补饭补电话费等加一起约400元,合同中未约定工资问题,请问我的病假工资怎么计算?按劳动法相关标准是工龄满8年病假工资100%发放,但实际单位除掉取暖车补等按日工资147扣款,这样做对么

仲裁 2010-08-09 22: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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