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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由于口角与本单位的门卫师傅发生争执(此时双方都没有动手)。在争执的过程中,那位门卫师傅恼羞成怒口中大叫着“我要搞死你”。于是即跑回门卫室拿了一把起子(镙丝刀)要冲出来,当时有另外一名司机将其拦住并对其进行劝解,但是其乘对他进行劝解的那位司机稍不留神之时强行冲出来照着(与他争吵的)即我那位朋友身上直接就拚命似的用力戳刺,我朋友闪身的同时用手臂挥挡,结果手小臂被刺伤近1CMM深,此时对方还不停手继续行刺,在此情况下,我朋友顺手在旁边抓起一张木头靠背椅子照其拿起子的手上扫过去没有打中,对方还是不依不饶地还要朝我朋友身上行刺,不得已我朋友只好又继续用椅子朝其手上扫,(一直没有照对方的头部这种要害部位打)如此反复了三四次。在这个过程中,我朋友最后一次扫击时把对方的起子打掉了,此时对方手里又抓起了两根板凳脚还想要继续打下去,但是这个时候俩个人都住手了没有再继续。可是后来那位门卫师傅感到腰痛去医院一检查发现说是断了四根肋骨。应该算是轻伤了吧?现在想请问一下,我朋友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还是故意伤害?急!急!

刑事辩护 2010-08-10 08: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属于正当防卫
  •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可能会构成防卫过当,如果已经被刑事拘留的话尽快委托律师代为辩护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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