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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准备搬迁到东莞,但在深圳这边还留有一个部门,如员工不去是否有赔尝?如员工劳动合刚好到期公司让员工签深圳的合同以出差的方式到东莞上班是否合法?

其他 2015-03-19 17: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搬迁到外市,您不愿意前往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具体请致电本律师,希望能帮到您。
  • 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
  • 1、可以不去,公司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2、合同可以约定。
  • 1、员工有权不去,公司若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需向其按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新合同可以对工作地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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