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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7月23号借给他人款项2万元整,是向第三方借的,其中借款人自愿付给第三方1600元。2008年8月23号,第三方又借款给借款人3万元整。俩次共计5万元整。利息是2分。至今到2010年7月一直没有归还欠款和利息。现在已经起诉,法院认为这1600是利息,这个合理么?

其他 2010-08-12 15: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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