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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上班,做的是修模具学徒,2014.11.1进厂上班后要求发放安全鞋,厂里说得年后才申购.在2014.12.31日在工作中被模具砸到右脚。先由主管带到附近诊所,诊所医生说骨头没伤到,就拔了右脚大拇指的指甲和缝针。过了三天后主管要求上班,我说脚伤的严重还不能走路,主管又来看了我的伤,才说要送到定点医院去治疗,写了工伤申请书。到了定点医院后拍片显示右脚1,2脚趾粉碎性骨折,就住院了。打了石膏之后,手术打5根钢针。到2.12号再拆钢针,之后3.1号厂里要求上班,就上班了,大拇指还是肿的。前两天又去医院复查了,医生说除了大拇指骨头还有一点没长好,其他还可以。请问像我这样多久可以算十级残废吗?好久去做伤残等级鉴定?

其他 2015-03-19 19: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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