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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抽出时间看我的问题! 我自己的父母想在成都买房,他们想把产权写我的名字,我可以把小孩和我的户口迁到成都,小孩到成都读书。但是如果这样,房子变成我与老公的共同财产,对父母没有保障,(如果我的婚姻有变固)。我想能否在把房子写到我的名下的时候,我与父母签定一个协议,写明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他们有居住或房屋出租收益的权利,父母百年后,房子归我所有。签定协议后到公证处公证。 问题1、这份协议需要我老公参与并签字吗?公证时需要哪些人到场?要什么手续。 2、能否对这样的协议进行公证? 3、如果公证了的话,这房子是否就与我老公没什么关系了。(如果婚姻有变化,这房子是否应该是我父母或我私人财产?) 4、这种公证的费用是怎么收的,大概多少钱? ( 补充:不愿意产权写成父母,然后再转给我。因为将产生很多不必要的费用。)

争议解决 2010-08-11 11: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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