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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均无感情,生有两小孩,在一次小吵闹中,女方离家出走,隔几日回到男方父亲收拾东西,接着女方要求自己兄长强行带走,并带走小女儿,男方自身在外工作,由家中父亲告知。女方要求离婚,请问孩子如何判决。财产如何判决。男方现在在外开厂的金钱都是由父亲存入或转人,此父亲财产是否涉及此婚姻财产分配。

其他 2015-03-22 20: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父亲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涉及。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请求法院判决,2岁以下99%会判给母亲,10岁以上看孩子愿意跟谁,2到10岁的看综合情况,如经济收入、生活环境、对孩子以后发展等等条件,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如有不明白可以咨询我。
  • 财产一般均分。
  •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孩子一人一个,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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