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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拍卖后将执行款给付申请人,那么先顺位的登记债权人还有权要求返还吗?

其他 2015-03-23 15: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院拍卖后将执行款给付申请人】----这句话是错的,应该是【法院拍卖后将执行款扣除优先顺位的担保债权及相关费用后,才给付申请人】。
  • 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可以先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不过他只能就担保物权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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