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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修完后,家里没人带孩子,向公司要求停薪留职,只给一个月时间,现在快到一个月了,而我还在哺乳期,上班地方太远,也没办法哺乳,我不想离职,公司不准请假,要求上班,不然以旷工处理,这种情况下,我还能领取失业保险吗

其他 2020-04-05 15: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领的。。
  •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社会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  (1)累积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最长能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如果是你自己的过错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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