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西安郊县农村的,家中有两个哥哥,分别也有两块宅基地,大哥已经在一块建过房并搬现在我们住的地方,我和我妈还有二哥住在老宅里,现在我们住的这处正在建房,按农村习俗,这块地由二哥建,以后房子也归二哥所有,但他只将地基处理一半于一周前离家出走,现在找不到人,经母亲和大哥协商,现由我出资,他们配合继续建房,我出的钱算是我妈借我的,因为我与二哥均已成家,二哥也已离婚,现在又没办法与他联系,请问为防止以后他回来纠纷,我现在应做哪些准备?(备注:1、现在宅基地为我们三兄妹婚前以我妈名议分的,2、我结婚了,但一直没有房,我妈也是想以后等城中村改造时给我分套房)

其他 2010-08-18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找了当年给我家批宅基地的干部,他回忆说当时我们这批都没有土地证,经合实同一批分的人的确没有,家人回忆当时村里批下来时曾公告过,当时公告上写的是我妈的名字,请问我是否可以认为这块地就是我妈的?请问公告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备注:公告时我们姊妹三人都未结婚,按证策是不可以给批宅基地的,但因为老宅破旧而且狭窄无法建房,当时住的房为危房,再父亲当时意处身亡,所以这块宅基是特批的)
  •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了解详细情况后给你提供解决方案。
  • 需要继承该宅基地,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即可合法保证权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