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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和我,因我没有驾驶证并且不熟悉路程 于是甲(本人朋友)把本人车让乙(甲的朋友,本人不熟悉甲)驾驶本人车辆,乙在其驾驶车当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车损30万元。保险只担负车损的70%。本人要求乙赔偿我其余30%,9万元。乙嘴上说赔钱,但种种托词不想给,并多次重申是甲指派其开车并且是表示是因躲避甲驾驶的车辆才发生事故,要不我车与甲车相撞其为了是减少损失(并暗示应找甲要钱),多次电话联系乙都是托词,约他见面协商此事又开始联系不上手机换号,并消失。于是找甲,甲表示不是他开的车更不可能找他赔偿。所事全程丙可作证。如我要是起诉,起诉谁?起诉什么?可我现在找不到乙,甲又不配合我找乙(表示双方都是朋友)。这里要是乙真的没钱怎么办,他只有一套有贷款的住房,并且找不到他。要是我始终找不到乙,乙是不是有刑事责任(因找不到乙拿不到驾驶证和相关材料办理不了保险理赔)这样的话就大于30万,有刑事责任吗?属于不属于损害他人物品罪并数额巨大拒绝赔付的?怎么可以加起刑事?民事有把握能赢的?赢了方便执行的?如要是起诉甲和乙?谁为第一被告谁为第二呢???我申请赔偿多少钱呢?

其他 2010-09-20 1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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