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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2个儿子,3个女儿(大儿,大女是男老与前妻所生),现二老都以去世,留下一套房屋。 购房是的细节:房屋是村里改造建的,用老人平房的平方数换的,余额由两个儿子平分付款,房产是男老的名字。 现在,两个儿子也相继去世,二儿家不想让房屋闲置太久,想要把房子卖掉分钱,大儿家说想要多分点(理由是给他儿子一份),为此大家弄得不是很愉快,因当时购房时没有写下任何字据,也没有遗嘱,所以想通过法律分房。 现在购房的细节大家都统一意见,没有分歧,三个女儿有两个表示不要,有一个女儿没问过, 现在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法律上会怎么分配这套方,只要公平公证,尽早了了这份心事. 谢谢

其他 2010-08-15 11: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网友好 1.总原则:按法定继承——五个子女平分 2.但应该扣除两个儿子的付款 3.如果女儿放弃继承,需要放弃声明(最好书面)或者在析产协议上签字也可以 4.放弃部分平分 不明事宜欢迎垂询,我们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 到律所当面咨询,要搞明白三个女儿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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