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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5年工作至今,已有五年半,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我缴纳保险,在这工作期间,我突发脑逆血,去医院看病花了八万,医药费我出四万,另四万有公司为我付,公司说是借我的,可现在我被公司辞退,工资结不到,我想请教各位律师,1·是否我的医药费由我全付?2·是否我的工资和医药费相抵?3·如果起诉,法院是否会受理这类案件?4·因我在无锡工资,现如起诉,异地起诉,我该怎么做?5·我胜诉的机会多大?请各位律师给我一个完整的答复,谢谢!

其他 2010-09-20 09: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复杂,起诉公司,能陪不少钱
  • 不属工伤,有医疗保险承担,单位未缴纳社保,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应有医保承担的部分医疗费,另单位克扣工资,予以辞退,可考虑要求单位给付克扣的工资,并给予经济补偿金等。
  • 你可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医保内的部分费用。
  • 不属工伤,有医疗保险承担,单位未缴纳社保,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应有医保承担的部分医疗费,另单位克扣工资,予以辞退,可考虑要求单位给付克扣的工资,并给予经济补偿金等。
  • 该问题比较复杂 建议与律师联系后预约时间面谈为好
  • 你的疾病不属于工伤吗,可以由单位购买的保险支付,未买保险的需要由公司承担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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