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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寻求法律援助。我与前夫2.23号办理离婚。离婚协议有一条“赔偿25万,自离婚起5年内还清,在女方有金钱需要时需无条件支付”。这两天我的车子出了交通事故,需要先行垫付,给他要钱,他以没钱,生意上各种需要钱为由,各种拒绝,后来又把电话拉黑。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起诉吗?因为那条协议有点模糊笼统,我想寻求法律援助,就那条财产分割协议做个补充。我想寻求法律援助。我能起诉吗?我想寻求法律援助,就那条财产分割协议做个补充。

离婚 2019-06-05 2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依照下列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给予补偿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同时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就夫妻的共同债务承担也达成合意的,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协议离婚登记并就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但是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内生效,不得对抗债权人。
  • 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 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 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 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 交通事故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依据如下: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一)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
    (四)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五)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六)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八)请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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