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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于2012.12.02日来本单位工作,期间先是与智联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后期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于2013.06.08日和前程无忧续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至今。本月26日公司决定撤店,本人因此失去了工作。此前公司并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撤店相关事宜及本人的工作安排。据小道消息公司有意调我到其他店面,但并没通知我。事实上调我去我也去不了,因为离家太远。基于以上情况,想请教律师本人能否得到经济补偿?有哪些依据?补偿标准是多少?

其他 2015-03-28 13: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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