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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8月加入成都电信开展的168套餐活动,就“光猫”的功能(可免费上Wifi和不能上Wifi,两种功能)和价格(180和280元两种)业务人员向我作了简单的介绍,于是我购买了280元的“光猫”。但是在去年的一次朋友登门玩时,用手机想登录Wifi时,才发现没有Wifi,之后我通过上门检修的电信师付,才发现我安装的是180元的不能登录Wifi的光猫。随后我进行了几次投诉无音信,在今年又进行了投诉,两次后派出了一名工作人员与我面谈,对电信这种态度我非常不满,加之家中开始有了迫切需求上Wifi,不能与我的工作电脑共用的需要,而几次的投诉又石沉大海!所以第一次的面商时,我提出了现金赔偿。无结果。当我再次电话问询其结果后,又派出了自称为社区区域负责人的经理与我面商,我仍然坚持认为是电信方面的错误,至今快两年了,费用没差一分,而且亲朋好友多次在我家都没法上网…等等,这一糸列的影响和麻烦给我及家人都带来了困扰…因此,在第二次与所谓经理的面商,我坚持我的诉求,然而至今又是一周多的时间了,除我在谈过的三四天后主动打过次电话询问外,到今天电信方面没有打过一次电话。到目前,我真的是非常气愤,又因工作诸多原因无法去寻求个更好的解决办法和途径…所以在此请求法律界的各位老师给个主意或方式、途径,以求把这些高高在上、目无消费者,恣意欺瞒哄骗消费者的垄断性行业的贱行承诺的真实一面公诸于广大消费者,以此提醒更多的不懂网络工程的消费者,小心电信部门里的一窝专坑消费者的蛀虫,如不在当初安装完毕及时发现这种“偷梁换柱”旳偷盗行为,事隔半年一年你察觉问题再投诉再索赔,可能遇到像他们给我这样的解释都算好的了:一年多啦?!原来搞安装的人已离开了,我也才接手这个区域的工作…确实没法再查找当时安装时的情况了…给你免三个月的费用嘛,再给你把“光猫”换了…这已经算仁慈了!没怀疑你是不是自已把某设备怎么了算是对你人格的尊重了…企盼老师们的建设性意见和给予一定法律援助或指点!万分感谢!一名普通消费者2015·3·30·

消费者维权 2015-03-30 11: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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