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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期间我老公父母出了一部分钱,我们出了一部分钱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只写了我老公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他父母有转账凭证什么的,这房子难道会算,他父母和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是不是还要分他们一半 啊 ?

离婚 2019-12-23 09:2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有点复杂,算他们三人共同和你一人的共同财产,现在按原始投资比例来分割现在已增值的房子
  • 应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就是他们能证明他父母出了钱,也是赠与给儿子与媳妇的。
  • 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通常个都会进行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判决。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大部分标的是房屋。房产的分割应当有当事人双方先行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进行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房屋是婚前购买则属于夫妻一人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再分割之列,如果不是则应当通过变价或者折价的方式进行分割,具体情况有法院的法官依法进行。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应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他父母出资的部分属于赠与给你们的
  • 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分的。
  • 房子所有权应该属于你们夫妻间共同财产,对于他父母出资的那一部分,如果他父母提出是出借,可能需要你们还这部分的出资 。
  • 房子和父母无关,只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离婚过错的行为,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
  • 这属于赠与,如无明示给他儿子,则应赠与给你们二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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