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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市场买了产权经营的精品间,买产权精品间的时候,商家说是买断经营权,可出租,转让,继承等,他们提供坏境,并签过协议。我已办理了产权证,(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的证)现已经营了六年。 开始商场管理的很好,生意也好,后来由于商场疏于管理,经营环境不好 ,电梯不开,冬天不给暖气,对不来经营的业户有制度不执行,但还是有部份产权人和租床位的业者一直在经营 后来商场计划整体出租就采取了各种措施;先是拆除C区部分精品间,整体出租,租期结束后不按合同恢复原貌,使部分经营业户停业,不能经营,后又不经商场批准,业主不许出租精品间,还将以前租精品间的人赶走,至使光彩市场业主逐渐减少,生意清淡 后将电梯门封死,厕所关闭,停电停水,最后强行关门, 商场让最后坚持经营的部份人到另外的地方一楼去经营(也以售出个人产权),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合同和保障,所以我们不能同意。现商场以经营人员少为名,不经产权人同意,强行关门,不通知产权人将精品间的货物全部搬走,将精品间全部拆除。要整体出租。现以有商家在装修准备开业。 下面是我买精品间的合同 光彩市场摊床,精品间预售合同 GCJY 号 甲方:锦州光彩xx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XXX 经协商,乙方出资一次性买断甲方建设的锦州光彩商品批发市场第2号营业厅(门牌号:南广路一号)2层X区XX号精品间(使用面积xX平方米)经营权。买断价格XXXXX元,乙方 首期交款 元, 日内交足款项 享受总额 XX的优惠。 余额在房屋竣工前交齐。乙方摊床,精品 间的经营权可继承,转让 ,馈赠等。 乙方 买断的摊床,精品 间在甲方第2层营业厅2层X区,该区经营品种为服装针织区,乙方必顺具有与市场所在区域相符的经营项目并与甲方市场同期营业此,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 摊床,精品间出售彧转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市场经营期间,乙方停业时间超过二个月也按此办法处理,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乙方 守法经营,尽业者的义务。 甲方所建营业厅为二层柜架结构,2001年9月底交付使用。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招商部,财务部和乙方 各存一份。 甲方;锦州xx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乙方XXX(签名) 经办人(签名) 2000年11月8号 我还办理了产权证(房屋监理处办的证,和家房一样,不同的是地址在商场)我的精品间买产权花3万元 我的问题是 1我要求赔偿(违约) 赔偿多少数额合适? 2 商场要整体出租,出租租金很少(产权证上精品间是13.57平米,每年给租金1500元,自己经营平均每年最少万元以上)和经营期间的收入有很大差额,而且经营业者和不经营业者租金相同,我的损失如何要求,我的产权,经营权都没有保障,我怎么要求损失陪偿。

其他 2008-11-09 15: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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