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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外地务工,身份证过期了,也没空回去重新办理。公司说身份证过期,不给交社保。如果有身份证,就从拿到身份证的时候办社保,之前的就算了。我该怎么办,去相关部门仲裁有胜算嘛?

其他 2017-08-04 20: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会的,以前的社保有存档的。
  •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公司没有购买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 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给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然而,不少单位却没有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应交部分,同时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 以下意见仅供参考:“建议补办身份证”
  • 要求单位补交社保,
  • 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没有问题,你要去申请仲裁也要有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你还是先把身份证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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