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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在2014年9月20日,受害人因抢救无效当晚死亡,受害人今年43岁,来自农村,从事屠宰猪的小本生意,是家庭的主力,生活水平还算可以,家中有67岁的老母,刚考入大学的女儿,今年18岁,儿子17岁正在读书,和妻子(家庭主妇)。当时肇事者属于酒驾并未达到醉驾,在事故发生后的接下来几天中肇事者本人并未出现(以惊吓过度为由),受害者家属与肇事者家属(肇事者父亲和大哥)签订了协议肇事者理赔425000元人民币,包括丧葬费100000元,要求在一个月之后理赔完毕,该协议是在交警大队签订,并有交警大队和公安局的盖章,但却不是肇事者本人签字,同时交通责任认定书判定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一个月过后肇事者并未履行责任,在此期间也从未亲自拜访受害者家属,最终受害者找到肇事者要求履行责任,可结果却是肇事者赔付不了,要求走法律途径。在法庭上受害者家属在原本的协议上,再要求赔付一笔精神损失费50000元人民币。现在一审判决书下来了,可结果却是因为原本的那份协议非肇事者本人签字而被作废,最终法院判决肇事者赔付2600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丧葬费100000和保险公司赔付的11万元人民币,你们觉得这样合理吗?会不会太低了?原本按照受害者的经济收入是可以达到城镇水平的,但只因没有城镇户口,要不要再次上诉,求指教。

其他 2015-04-05 0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建议向法院提起上诉,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一般的农村户口赔偿金在50万左右,
    【追问】那具体该怎么办呢?您觉得在那些方面不合理呢?求指教,谢谢
    【回答】赔偿金数额不合理,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 你好,具体的需要根据你的判决书确定。
  • 如果在城市有经常居住地及收入来源于城市,可以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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