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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乌鲁木齐一家4S店出纳,去年10月14号入职,今年2月25号辞职。入职前面试,公司承诺试用期工资3200.转正3500,试用期三个月。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试用期实发工资2600左右。三个月后,公司没有给任何通知让打转正申请,发完工资后才发现我的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问了行政做工资的,解释说我自己没打转正申请。试用期间,因为公司新开业,太忙,领导让我先加班,后期给我补假。但是后来一直有六天假没时间休。到了年底,我给领导打申请,和年假一起休。领导同意后,但是只让我写了七天的假条。剩下的说是定不上机票就行了。就没有留任何证据,只是口头上的。过完年回来又上了4天班,打了辞职报告,所有手续全部交接完毕.但是3月30号才发了2月份工资。实发只有1759。我给行政打了一个电话,说是在开会,开完会给我回电话,但是一直没回。我也没再打过电话。想通过其他方式是否要回工资。本来觉得无所谓,还是憋气。开业前期,尽心尽力,不在乎工资待遇。辞职却想尽办法扣员工工资。公司前期辞职的三个同事和跟我一起辞职的同事,都被扣发工资。怎样通过合理途经解决。工资事小,太影响心情,让人心凉。麻烦老师分析。谢谢。

其他 2015-04-09 1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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