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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1号寄了价值约600元的东西给我,收件地址室公司,2号我在公司前台没看到快递以为没到,但晚上朋友告诉我快递已签收,第二天我又去公司前台找还是没找到,联系快递公司后对方称快递2号上午已被公司前台签收,并且有签收单,我们公司前台来往人比较多,且每天收发快递也挺多的,调监控发现是死角,现在快递不见了,我应该如何索赔呀

其他 2020-03-22 00:0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
  • 根据《邮政行业标准》的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如果超出上述时限,则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而有权要求快递公司作出赔偿。鉴于快递公司在15天内仍未能将货物交至客户手中,也就可以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法院遂作出判决快递公司承当赔偿责任。
  •   快递被冒领谁赔偿?   快递被冒领了,消费者可以起诉网店老板要求赔偿已支付的价款,如果能确认是快递公司的失误导致的,则网店老板可以去起诉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如果是网店老板自己的失误,也可以要求实际收到货物的人归还原物或者支付货款。同时,如果网店老板和快递公司签订了报价协议,则快递公司赔偿网店老板的损失后,再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补偿快递公司的损失。   为何不是直接由快递公司赔偿?   最高院表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当事人,快递公司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属于销售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关系。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故对消费者关于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怎么确定包裹里货物的价值?   邮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数量、价值以及保价等信息是认定货物价值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填写快递单时,应当详细的写清楚货物的有关信息。如邮单上不能显示货物的价值信息,寄件人就需另外举证证明货物的价值,否则就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 《快递服务业标准》
    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b) 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 这个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这个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
  • 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
  • 一般不能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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