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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限公司的股东,现在想离开公司了,我是不是应该将股份转让?没人收购我的股份的话是不是我就拿不回原来的牵了?因为公司需要再次合资一笔钱,我已经不想再出钱了,不出钱还能不能继续做股东?还有,公司成立以来,我作为股东手上是不是应该有出资证明、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现在我手上这些都没有,公司章程只有工商局备案,几个股东都没看过,也没签字,这正常吗?

股权转让 2015-04-08 16: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没有法定理由,股东是无法撤资离开的,只有转让给别人。你不出钱,不会导致你做不了股东,你的股东资格没问题,只是你的股份会稀释掉。至于你什么都没有,可以跟公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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