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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换了老板,新老板上任后借用公司不景气要裁40%的人,其实是借口想换成她自己新招来的人,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另还有两年的合同期未满,且我现在已怀孕.请问: 1.怀孕了公司能裁我吗? 2.如果被裁了,我能得到多少赔偿(我每月工资扣除公积金148元和税,打入我卡中的是3027元,但公司把住房补贴的360元也算入了工资中交税.)? 3.把住房补贴算入工资中交税,这样做正确吗(我们都是在外面租房,公司虽也提供住房,但也是按照市场上的租房价格在我们工资中扣除)?

争议解决 2008-11-12 15: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公司即使裁员,也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必要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 你好! 1、孕期员工除非有法定过错的,否则企业是不能解除的; 2、你可以主张回复劳动合同或经济补偿; 3、建议回复劳动关系; 4、建议来电咨询。 姓名:张明会 从事领域:劳动人事纠纷管理、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网络侵权、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业务
  •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怀孕期间公司无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13817973826(上海)或发送邮件到hediwei@sina.com
  • 同意以上律师的意见,如国对单位的行为不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都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公司有你怀孕期间,不能辞退你的。若你公司辞退你则属于违反了相应法律。你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单位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除非你本人同意并与单位协商一致。
  • 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都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要给你提供不少于90日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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