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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4年5个月,13年10月份3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就没有续签过劳动合同,15年3月份公司以不续签合同为理由,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是不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有双倍经济补偿金(9个月工资),如果之前不知道且已经协商领取4.5个月的工资,是否还有其他方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16-03-14 07: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反悔难以获得法律支持。
  •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
  • 协议好了,还怎么可以,不行了。
  • 协商且领好签了的话,基本上不可能再要、////、
    【追问】不知道算不算书面协议,当时有一张离职确认表,最后一栏大概意思为本人离职,已和公司弄清工资及其他一切问题,因为当时不清楚有双倍赔偿的事宜,所以就按公司的意思,签字领取了4.5个月工资补偿!所以现在是不是有什么补救的措施????劳动仲裁可行嘛??
  • 可以协商。。。
    【追问】不知道算不算书面协议,当时有一张离职确认表,最后一栏大概意思为本人离职,已和公司弄清工资及其他一切问题,因为当时不清楚有双倍赔偿的事宜,所以就按公司的意思,签字领取了4.5个月工资补偿!所以现在是不是有什么补救的措施????
    【回答】我们只处理要起诉的
  • 一经协商且领好签了的话,基本上不可能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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