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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八月在某针灸所采用自注血治疗痤疮,就是青春痘,九月医生在我面部进行痘痘挑挤,然后就发炎感染了,医生说我是过敏,不准我用消炎药,他开了林可霉素让我擦,半个月发炎越来越严重,后期我忍受不住去安医,省立,三院和南京治疗,均以抗感染治疗为主,且医生都强调痘痘不能挤,自注血没有中西医理论依据。现在我面部轻度毁容,疤数出,需要两年以上时间治疗,且恢复不到从前。我到卫监局举报确定针灸所法人有行医资格证,给我治疗的两位都没资格证,我现有其中一个非法行医的像我道歉的视频。请问我这个案子在定责那一块他非法行医是全责吗?我是在读研究生,已经一年没去学校,谢谢,求助

其他 2015-04-11 13: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的面部毁容程度需要鉴定,以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另外,对方没有行医资格属于明显过错,但是否负全责需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上述两项鉴定最好申请法院进行,你要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和伤残鉴定。最好和律师面谈,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谢谢,我是现在就进行起诉吗?因为现在很严重,但是在继续治疗
    【回答】现在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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