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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我们共有两家人住单位的住房,每月向单位交纳房租。办房产证时,单位以“两家合住,无法办理产权”为由未给办理产权过户,如今遇到拆迁,该住房变成了钱,但单位认为房产证上是单位的名称,与住户无关,不予以任何赔偿,请问,1、该情况我该怎么办?注明:该住房我已连续居住15年。2、该住房能否比照公房的办法进行办理? 谢谢!

其他 2008-11-11 11: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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